索 引 號:
FJ00100-0206-2020-00128
發文字號:
閩政〔2020〕7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8-11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閩政〔2020〕7號
2020-08-1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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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根據國家的部署要求,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對相關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文件予以廢止。被廢止的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廢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目錄(共4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廢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目錄
(共4件)
序號 |
文 號 |
標 題 |
1 |
閩政〔2000〕17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確實保證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通知 |
2 |
閩政〔2007〕17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我省創意産業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
3 |
閩政辦〔2011〕193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4 |
閩政辦〔2016〕40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家政服務業補短板實施方案的通知 |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