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基金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關於促進基金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於促進基金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和關於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股權投資基金在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培育壯大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發展新質生産力提供有力支撐,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與優質産業資本合作力度。支援省級政府引導基金與製造業龍頭企業及鏈主企業合資設立專精特新類基金,單只基金吸引近三年年末平均市值不低於100億元的製造業上市企業或實控人及其控制的産業投資機構出資,累計實繳出資額達1億元以上的,按照上述出資額的1%給予基金管理機構獎勵,單家基金管理機構累計獎勵不超過500萬元。省級政府引導基金結合我省重點産業鏈發展情況,到2028年底,吸引産業資本在我省新設基金不少於10隻,重點支援産業鏈上下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省工信廳,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資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強投資引培力度。鼓勵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和引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基金以增資擴股方式新增投資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所投企業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每投資1家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2%對基金管理機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基金投資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省或企業遷入我省後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鼓勵各地對有關基金管理機構團隊人員給予適當獎勵,並在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中予以支援。(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委人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政府引導基金帶動作用。由省金投公司發起設立目標規模20億元的省級專精特新母基金,首期認繳不低於3億元,其中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出資不低於2.1億元,省財政廳分別從發改、科技、工信部門預算中安排3000萬元開展“撥改投”試點,通過省市聯動引入國家級基金、中央企業、金融機構、産業龍頭企業及其他社會資本圍繞我省相關重點産業、特色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設立系列子基金,主要投資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等,作為國有企業考核重要參考。由省投資集團聯合相關省屬企業發起設立目標規模20億元的專精特新類基金。鼓勵興業證券、華福證券深耕重點産業領域,推動旗下基金管理機構所管理的省內外基金投資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等,爭取到2028年底2家機構每年在我省新設專精特新類基金分別不少於1隻。發展耐心資本,支援存量政府引導基金、國有企業在尊重其他投資人意願基礎上合理延長創投類基金投資期與存續期,新增投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財政廳、國資委、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省委金融辦,省金投公司、省投資集團、興業證券、華福證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讓利機制。政府引導基金可與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基金投資人事前約定,基金投資期內,在滿足約定政策目標要求的前提下,政府出資可以不低於原始出資額的價格提前讓利退出。子基金清算時,按照支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發展成效,政府投資基金可向基金管理機構和社會資本適當讓利,最高不超過政府出資部分收益的50%。(省財政廳、國資委、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省金投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基金管理和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符合專精特新類基金特點的全生命週期評價機制,不對單個項目的盈虧和短期收益進行考核。強化政府引導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加強項目投資決策流程監督,促進省級專精特新母基金實現投資政策目標、資金安全和可持續運作。按照《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要求,對因支援政策目標、開展探索性創新、跟投頭部基金管理機構領投項目等導致損失的,依法依規推進盡職合規免責。省級專精特新母基金在設立子基金時,可根據基金投資策略、風險程度差異化設置子基金損失容忍率,最高不超過50%。政府引導基金可與子基金管理機構事前約定,投資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省或企業遷入我省後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年度基金績效評價中對基金管理機構予以加分;對投資進度不符合協議約定致使賬面資金長期閒置的,在年度基金績效評價中予以扣分,年度績效評價結果與基金管理費、政府後續出資等掛鉤。(省財政廳、國資委、發改委、工信廳,省委金融辦,省屬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鼓勵商業銀行投貸聯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科技金融投入力度,豐富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投貸聯動金融産品和服務,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援。將投貸聯動等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納入銀行機構服務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激勵評價指標體系。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貸款可以按照“科技貸”風險補償辦法有關規定,通過“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風險分擔資金池”組合進行風險分擔,降低合作銀行機構承擔的逾期貸款本金損失比例。(省科技廳、財政廳、工信廳,省委金融辦,福建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企業投融資服務。建好用好福建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廣泛徵集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投融資需求,並根據産業分類幫助對接相關投融資機構。組織産業專家、創投領域專家結合企業特點和投資機構偏好設立動態精選項目庫,常態化開展投融資路演活動,幫助基金管理機構對接項目資源。鼓勵有關金融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進股權投資提供諮詢、輔導、培訓、對接等定制服務。省級財政對各地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投融資對接活動(服務)予以一定補助。發揮福建省“基金雲”“金服雲”平臺作用,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股權投融資線上對接、股權投融資信息查詢、政策查詢、基金獎勵政策申報等服務。(省科技廳、工信廳、財政廳、國資委,省委金融辦,福建證監局,省招標集團、省金投公司、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基金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作為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舉措,壓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並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確保基金政策目標實現。省工信廳、省委金融辦和省財政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本文件所稱股權投資基金及管理機構是指主要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基金及登記的管理機構,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類基金;政府引導基金包括政府投資基金和國資部門所出資企業及權屬企業管理的基金;專精特新類基金是指協議約定投資于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等的金額不低於基金實繳金額60%的股權投資基金;頭部基金管理機構是指受託管理國家級基金或社保基金的基金管理機構。
本文件由省工信廳、省委金融辦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廈門市可參照執行,所需資金由廈門市政府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