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

概述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中所列的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之外生产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国产或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

申请条件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审核申报产品生产与申报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审核申报产品生产与申报材料一致。

 

国产产品

1.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格式文本]国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空表).docx

[示范文本]国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样表).doc

2.产品材料配方

格式文本]产品材料配方(样表).docx

3.产品标签(铭牌)、产品说明书

4.企业标准

5.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非本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交该材料卫生安全性文件

6.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应当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

[示范文本]商标注册证明(样表).docx

7.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

9.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10.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示范文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样表).docx

11.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

12.产品检验报告

13.样品1件

14.授权委托书

说明:

1.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仅企业自检时需填写。

2.检验报告的产品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检验样品采样单)中产品名称一致。

 

进口产品

1.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请表

2.产品材料配方

3.产品标签(铭牌)、产品说明书

4.产品质量标准

5.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非本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交该材料卫生安全性文件

6.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应当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

[示范文本]商标注册证明(样表).docx

7.在华责任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文件

9.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10.产品进口报关单

11.产品检验报告

12.样品1件

13.授权委托书

 

说明:

1.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仅企业自检时需填写。

2.检验报告的产品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检验样品采样单)中产品名称一致。

办理流程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新办)流程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_新证_国产(网上办)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_新证_国产(现场办)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_新证_国产(业务经办)

办理方式

方式一: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政务服务中心1号至4号窗口;邮编:350003

交通指引:

可乘坐101/102/109/129/160/18/20/317/160路公交车到省卫健委(省级机关医院)下

 

方式二:网上办理

办理链接: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E7F604F83EF081FCCA76C7763CDDA076&infoType=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结果

《福建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样式如下图。

结果查询

《福建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查询路径:

1.登录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首页“双公示”栏目的“行政许可”进行查询。

栏目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sgg/sgs/sgsxzxk

 

 

2.登录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首页“办事服务>便民服务”栏目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查询”进行查询。

栏目链接:https://bmcx.fujian12320.com:8090/Home/DrinkSafeDetail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将17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下放(委托)开发区、新区实施的通知(闽政文〔2018〕29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向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22〕319号)

咨询方式

电话:0591-87629565(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政务服务中心

常见问题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新证申请的时限?

首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省级涉水产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通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技术审查前进行生产现场审核;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接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后应当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在5日内完成生产现场审核。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易变更(企业名称、地址门牌号、产品型号规格等)申请为即办件。

 

2、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新批件申报需要什么流程?

国产涉水产品新批件申请流程大致分为: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办结

 

3、首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需要提供安全合格证明吗?

属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交该材料卫生安全性文件(检验报告原件或批件复印件)。

 

4、阀门、水龙头、石英砂是否需要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不需要办理,详情请参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

参考资料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目录

目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