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概述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统一基本医保转接经办流程,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进一步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促进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待遇连续享受。
申请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情形
以上两类人员因跨统筹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等,需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申请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任选其一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终止参保并在新参保地办理登记缴费后,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关系转入我省的参保人,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和“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
闽政通APP:
第一步: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注意将左上角的参保地选择为福建省内已正常参保的城市。
第二步:在业务经办栏目点击【跨省关系转移申请】进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转出地等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第一步: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全部】。
第二步:点击【跨省关系转移申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转出地等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和“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
闽政通APP:
第一步: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选择已正常参保的城市。
第二步:在业务经办栏目点击【省内转移接续申请】进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选择正确转出地经办机构医保区划,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第一步: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全部】。
第二步:点击【省内转移接续申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转出地等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进度查询
方式一:闽政通APP
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关系转移申请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方式二:“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全部】,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关系转移申请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待遇衔接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衔接按以下规定执行。
1.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待遇衔接
未中断医保关系,按规定衔接医保待遇。
中断医保关系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形衔接医保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 (含)以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等同医保关系不中断,按规定衔接医保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 (不含)以上,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从补缴当月开始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中断缴费且不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从重新参保缴费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待遇。
2.居民医保转移接续待遇衔接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待遇衔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继续保留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并享受原参保地待遇。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可申请转移接续,并按转入地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跨制度转移接续待遇衔接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当年2月份前(含)即已参加职工医保,后续因故暂停或终止且未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按以下情形确认参保关系: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医保关系生效时间可往前追溯至最近职工医保暂停或终止月份的次月1日,按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并在6月底之前参加居民医保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在6月底之后参加居民医保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居民医保关系不追溯,除特定参保人群外,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各地从缴费当日开始设置6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之前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当年10月1日及以后暂停或终止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当年年底前完成次年居民医保费缴纳的,居民医保关系生效时间可往前追溯至当年度职工医保暂停或终止日期的次日,与职工医保参保时间无缝衔接,追溯期间按当地居民医保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关系有效期间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按不重复参保原则,应中止居民医保关系再参加职工医保,从参加职工医保生效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不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和居民医保待遇。
常见问题
一、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多久?
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按即办件和无纸化办理。参保人员提交转移接续申请后,转出地确认转移信息无误,移交转入地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清空转出地个人账户;转入地经办机构确认转移信息,立即按该信息判断给付医保待遇,有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即时划入转入地参保人个人账户。
二、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多久?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8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签章后上传,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政策文件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2022〕45号)
咨询电话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省医保
福州:0591—12345转2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12345转1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