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3年2月1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