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漳平奇和洞遗址等230处(含1处合并保护单位)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已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8日
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共230处,含1处合并保护单位)
一、古遗址(10处)
二、古墓葬(11处)
三、古建筑(154处)
四、石窟寺及石刻(5处)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8处)
六、其他(1处)
七、与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1处)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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