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的通知

闽政〔20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漳平奇和洞遗址等230处(含1处合并保护单位)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已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8日

 

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共230处,含1处合并保护单位)

  一、古遗址(10处)

  二、古墓葬(11处)

  三、古建筑(154处)

  四、石窟寺及石刻(5处)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8处)

  六、其他(1处)

  七、与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1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