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應急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住建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有什麼區別

2024-08-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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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急(原安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製冷與空調作業、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煤氣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等。 

  2.市場監管(原質監)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鍋爐作業、壓力容器作業、電梯作業、起重機械作業、客運索道作業、大型遊樂設施作業、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叉車作業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關事宜請諮詢市場監管部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0591-63097805。 

  3.住建(原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證包括:建築電工作業、建築架子工作業、建築起重機械司機作業、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作業、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作業、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作業、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證有關事宜請諮詢住建部門,省住建廳值班電話:0591-876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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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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