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發生生産安全事故後,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哪些措施

2024-08-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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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生産安全事故後,生産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預案,採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並按照規定報告事故情況。應急救援措施包括: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並向參加救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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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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