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與在閩臺胞共同生活的大陸配偶及其親屬(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可就近向福建省內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赴臺探親簽注。申請時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交驗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相應事由的入臺許可證明,辦理時限縮短到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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