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制定生態環境統計調查項目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2023-04-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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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制定生態環境統計調查項目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制定新的生態環境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就項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論證,徵求有關地方、部門、統計調查對象和專家的意見,並按照會議制度集體討論決定,重要統計調查項目應當進行試點;

  (二)可以通過行政記錄和大數據加工整理獲得統計資料的,不再重復開展統計調查;可以通過已經批准實施的各種統計調查整理獲得統計資料的,不再重復開展統計調查;

  (三)統計調查應當儘量減少調查頻率,縮小調查規模,降低調查成本,減輕基層統計人員和統計調查對象負擔。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開展全面調查;一次性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進行經常性調查;

  (四)生態環境統計調查項目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的內容重復、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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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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