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生態環境部門核與輻射監管領域有哪些簡政放權舉措?

2022-09-1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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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為提高審批效率,規範管理,我廳已將銷售、使用Ⅳ類、Ⅴ類放射源,生産、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的核技術利用項目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委託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頒發,220千伏輸變電項目、110千伏輸變電項目的環評審批許可權下放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
  根據生態環境部最新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無線通訊(移動基站),銷售Ⅰ類、Ⅱ類、Ⅲ類、Ⅳ類、Ⅴ類放射源的,使用Ⅳ類、Ⅴ類放射源的,銷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的,銷售Ⅱ類射線裝置的,生産、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的,醫療機構使用植入治療用放射性粒子源等項目的環評手續按照登記表進行管理。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建設單位在網上備案系統提交環境影響登記表後,網上備案系統自動生成備案編號和回執,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即為完成。
  經省政府同意,為支援福州實施強省會戰略和廈門建設高品質發展引領示範區,今年7月我廳將使用Ⅳ、Ⅴ類放射源和使用Ⅲ類射線裝置單位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許可權下放至福州市和廈門市,同時出臺了指導文件,確保基層“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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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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