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主要內容和重點有哪些?

2022-08-10 10:08
| | | |

  答:《規劃》總體分為四部分,其中重點任務主要有七個方面:

  一是開展機構規範化建設。通過完善執法機構管理、規範綜合行政執法職能、建設規範化試點單位等重點舉措,進一步健全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建成一批市縣執法機構規範化單位,全面推動執法機構規範化建設。

  二是加強裝備現代化建設。通過推動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全面完成統一制式服裝、加強新技術新裝備應用等重點舉措,補齊補全執法裝備短板,進一步推動執法裝備現代化建設。

  三是推動隊伍專業化建設。通過加強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建立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構建執法崗位培訓體系、持續開展大練兵活動、建設執法實戰實訓基地等重點舉措,建立國家、省兩級培訓體系,實施“百千萬”執法人才培養工程,全面提升人員素質和業務水準。

  四是推進管理制度化建設。通過健全執法監管機制、建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全面開展執法稽查檢查、建立完善隊伍保障機制等重點舉措,切實加強執法隊伍職業保障,全面推進管理制度化建設。

  五是強化執法信息化建設。通過構建執法信息化管理體系、整合完善執法監管信息平臺、整合完善污染源監控中心、完善自動監控執法體系等重點舉措,建成以移動執法系統為核心的執法信息化管理體系,建立國家污染源線上監控中心工作機制,整合完善國家、省、市三級生態環境部門366個監控中心,構建“橫向互聯、縱向互通”的大數據網路,切實提升執法信息化水準。

  六是營造良好執法環境。通過完善普法長效機制、促進企業自覺守法、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舉報投訴機制等重點舉措,營造良好的執法守法環境,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執法的良好局面。

  七是提升基礎研究能力。通過構建執法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執法難點問題研究、組織開展執法效能評估等重點舉措,構建“上下聯動、點面結合”的執法研究體系,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