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核技術利用單位工作人員如何參加輻射安全防護考試?

2022-07-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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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生態環境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規定,直接從事生産、銷售、使用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操作人員以及輻射防護負責人必須參加輻射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方能上崗。2021年3月生態環境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輻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公告 2021年第9號),明確規定僅從事Ⅲ類射線裝置銷售、使用活動的輻射工作人員無需參加集中考核,由核技術利用單位自行組織考核。
  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再對從事輻射安全培訓的單位進行評估和推薦,不再要求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産、銷售、使用等輻射活動的人員參加以上單位組織的輻射安全培訓。有相關培訓需求的人員可通過生態環境部組織開發的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平臺(網址:http://fushe.mee.gov.cn)免費學習相關知識。線下集中現場考核。
  生態環境部門將通過培訓平臺定期發佈考核計劃,參加考核的人員可以掃描培訓平臺首頁二維碼,通過微信小程式進行報名。詳細情況請在培訓平臺“報名/考核”頁面中查閱。報名考試人員免收考試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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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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