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我國對養殖貝類的品質安全是如何管理的?

2022-11-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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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從2007年開始進行養殖貝類生産區域劃型工作,規定貝類養殖應在相關的海區進行,以確保養殖貝類的品質安全。

  所謂的貝類生産區域劃型是將貝類生産區域劃分為四類:第一類為良好生産區域(一類海區),該區域的海水水質良好,生産的貝類産品可直接上市並供生食;第二類為合格生産區域(二類海區),該區域的海水水質未受污染,生産的貝類可直接上市;第三類為臨界生産區域(三類海區),該區域水環境受輕度污染,生産的貝類經過凈化或暫養處理,達到相關標準後才能上市;第四類為臨時關閉區域(四類海區),因受到突發事件或赤潮等影響,貝類中毒有害物質超出了相關標準,實行臨時關閉,臨時關閉期間,禁止採捕貝類,待貝類符合相關標準後才能重新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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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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