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公路用地範圍有哪些規定?

2024-10-18 15:32
| | | |

從公路邊溝外緣起,沒有邊溝的,從公路坡腳線外緣起,國道不少於二十米,省道不少於十五米,縣道不少於十米,鄉道不少於五米的區域內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在上述範圍內,除公路防護、養護需要和必要的農田設施建設外,禁止修建建築物和構築物;需要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應當事先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大中型公路橋梁和渡口周圍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兩側2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公路兩側一百米範圍內,禁止挖砂、採石、採礦、傾倒廢棄物,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動。在上述橋梁、渡口、高路堤、隧道、洞口的範圍內和公路兩側二十米範圍內禁止取土。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