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水利水電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評審業績要求是什麼?

2024-07-24 04:41
| | | |

    業績要求詳見《福建省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條件》(閩工信職改〔2023〕19號)第十二條:http://gxt.fujian.gov.cn/zwfw/tsfw/zcps/gcjsxlzcps/zcfg/202311/t20231110_6293509.htm

    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1.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研發1台(套)或為主承擔研發2台(套)的設備獲得“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或主持研發2台(套)或為主承擔研發3台(套)的設備獲得“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 

  2.獲得中國專利金、銀獎或福建省專利特等獎、一等獎(發明人排名前5);或中國專利優秀獎或福建省專利二等獎(發明人排名前3);或福建省專利三等獎(發明人排名第1); 

  3.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2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1項並獲得設區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2項; 

  4.作為工業製造業領域企業中的技術負責人,承擔研發、並獲得授權專利(個人排名前3)的新品種、新産品、新工藝、新技術經推廣,近五年關聯産品、技術年均繳稅1000萬元以上; 

  5.作為第一起草人,負責完成制(修)訂標準1項;或作為第二起草人,負責完成制(修)訂標準2項; 

  6.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1項或為主承擔2項省級以上重點項目、或重點技改項目、或大型項目、或科技重大專項。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工信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