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根據《電腦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準)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電腦軟體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組織兩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舉行。考試計劃由人社部、工信部批准後對外公佈。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