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如何做好當前全省工業穩定增長的促進工作?

2023-08-3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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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鼓勵企業增産增效。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2023年二季度工業總産值不低於5000萬元(其中三明市、南平市、龍岩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且現價同比增長10%及以上、季度産值增量1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按企業二季度工業總産值同比增量的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 二是實施工業穩增長正向激勵。對2023年各地規上工業增加值、工業投資、高品質項目推進、“小升規”等方面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分並實施正向激勵,二、三季度對季度得分前三名的設區市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年終對總得分前三名的設區市分別給予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三是支援新投産企業加快投産納統。對2023年二季度新投産並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省級財政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若同時符合二季度增産增效獎勵條件的,可疊加享受産值增量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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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工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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