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用材料創新任務揭榜挂帥(第二批)推薦條件
2025-03-25 11:41
(一)揭榜申報主體須是材料生産企業和醫療器械生産企業組建的上下游聯合體,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檢測機構等共同參與,&&單位為1家(須在轄區範圍內)。參與聯合體的單位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産業化應用能力。
(二)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工信局會同市場監管局作為推薦單位,優先推薦技術指標先進、技術路線成熟、推廣應用方案完備、經費預算合理、揭榜團隊綜合能力強的項目。
(三)每個單位&&申報項目不能超過3個,已列入前期相關揭榜挂帥項目的不得重復申報。
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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