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從事糧食銷售活動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什麼規定?

2023-08-1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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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銷售的糧食符合品質、衛生標準; 

(二)不得短斤少兩、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三)不得囤積居奇、壟斷或者操縱糧食價格; 

(四)銷售人員具有防蟲、防鼠、防變質、防污染等食品衛生知識和感官鑒別糧食品質的一般能力; 

(五)銷售中的成品糧的包裝和標識符合國家食品包裝、標簽標準和有關規定; 

(六)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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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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