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規定, 阻礙監督檢查的將會給予何種處罰?

2022-10-2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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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六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拒絕、阻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産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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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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