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包商品林因停伐造成原承包者不能實現收益怎麼辦?
2022-11-30 14:22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17〕41號)規定“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林管護補助是指用於林權所有者補助、村集體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的支出。具體分配辦法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確定。林權所有者屬於村集體組織的,其補助資金使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您所反映的天然林的權屬,如果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由村集體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定執行資金的用途。補助資金的具體分配可以諮詢當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以及村級集體組織。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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