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從印尼進口沉香粉要怎麼辦手續?

2022-11-3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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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香屬所有種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産品的,申請人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或者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0號)精神,進口沉香屬植物及其製品審批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實施,需提交的材料有:1.野生植物進出口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以及申請人基本情況備案表(當年首次申請時提供)。3.商業性進出口的,提交進出口合同或協議;科學研究等非商業性進出口的,須提交合作研究等有關協議、工作方案及其他相關説明材料;委託代理進出口的,須提交申請人與代理人雙方簽訂的代理或委託進出口協議。4.進出口野生植物或其産品合法來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進出口野生植物或者其産品的説明材料。(辦事指南可登陸福建省林業局網站查詢“網上辦事 > 辦事指南 >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野生植物或其産品審批) 

  以上材料準備好後,可直接快遞至“福州市冶山路10號福建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動植物窗口”。窗口人員收到申請經審查後,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將予以受理,並在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決定書將快遞給您。您收到決定書後,須再到福州市冶山路10號國家瀕管辦福州辦事處辦理CITES進口許可證。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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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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