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畜禽養殖場備案程式是什麼?

2023-10-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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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畜禽養殖場備案程式如下:

  (一)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興辦者填寫《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表》,向所在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受理申請的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1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審核,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登記、備案,發給畜禽標識代碼。核查不合格的,出具不予備案通知書,並説明理由。

  (三)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同意備案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名稱、養殖地址、畜禽品種和養殖規模進行登記,並定期向社會公佈。

  (四)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將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備案情況進行匯總,每半年將匯總情況向省、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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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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