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畜禽養殖場(戶)採用異位發酵床工藝處理液體糞污的,適用於生豬、家禽全量糞污的處理,發酵床建設容積一般不小于0.2(生豬)、0.0033(肉雞)、0.0067(蛋雞)或0.013(鴨)(立方米/頭、羽)*設計存欄量(頭、羽),並配套供氧、除臭和翻拋等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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