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的申報條件是什麼?

2023-08-1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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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人包括兩類群體: 1.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2.畢業五年內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台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上述群體須提供教育部留服認證相關材料)。(二)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夥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併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三)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認繳出資比例不低於30%(含30%)。(四)已獲得往年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的不再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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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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