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的申領條件是什麼?

2023-08-16 15:42
| | | |
1.享受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 2.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每人發放2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3.申請條件: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 4.受理機構:畢業生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220.160.52.58)進行網上申請,各院校負責初審,院校所在地設區市人社部門復核,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後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院校,各院校在畢業生離校前將補貼發放給畢業生本人。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將通過大數據自動比對,若系統審核通過,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若審核不通過,但認為自己符合申請條件的畢業生,須上傳對應佐證材料(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殘疾人證》《扶貧手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相關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以上對應提供一項即可)進行人工審核。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