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高校畢業生創業在稅收方面有哪些優惠?

2024-08-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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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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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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