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探親假期多少天?

2023-08-1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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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四年中的任何一年) 第四條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間: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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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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