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有多長?

2023-08-2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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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原勞動部1994年發佈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土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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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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