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根據《福建省定價目錄》(閩政【2022】14號)規定,該檢測收費項目未納入政府定價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價格法》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服務雙方簽訂合同協議,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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