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開發商延期一個月交房怎麼賠償損失?

2023-11-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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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商雖然已經履行了交房義務,但是延期一個月仍然屬於違約,因此必須承擔違約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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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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