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締約過失能主張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嗎?

2023-11-03 11:07
| | | |

  可以。

  可得利益損失即為信賴利益的間接損失,一般包括以下:

  (1)因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放棄的獲利機會損失;

  (2)利潤損失;

  (3)因身體受到傷害而減少的誤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損失。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司法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