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持港澳臺或國外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學歷學位證書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可以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中,除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外,《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學籍的港澳臺或者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法學(法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主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承辦:福建省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為確保最佳瀏覽效果,建議您使用以下瀏覽器版本:IE瀏覽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瀏覽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內核9.0及以上。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