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水利總承包特許經營權項目的材料及設備是否需要公開招投標?

2024-05-0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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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六條和第七條規定,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組織實施的水利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特點,自行決定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後或者初步設計報告批復後,實施工程總承包發包。除某些按《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和不招標的特殊工程項目外,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發包。公開招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應當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和福建省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以電子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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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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