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開辦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是否需要辦證?

2023-11-1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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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産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産、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所以開辦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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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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