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涉嫌違法商品的品質鑒定費用應當由誰負擔?

2023-08-25 09:35
| | | |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查封、扣押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