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檢定與校準的區別是什麼?

2023-08-25 09:34
| | | |

1)目的不同:檢定的目的則是對測量裝置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這種全面評定屬於量值統一的範疇,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於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

2)對象不同:檢定的對像是我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的強制檢定的測量裝置。校準的對像是屬於強制性檢定之外的測量裝置。

3)性質不同: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於組織自願的溯源行為。檢定屬於強制性的執法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範疇。 

4)依據不同: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範》,或參照《檢定規程》的要求。檢定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檢定規程》。

5)方式不同:校準的方式可以採用組織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 

6)週期不同:校準週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檢定的週期必須按《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組織不能自行確定。 

7)內容不同:校準的內容和項目,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以確保量值準確。計量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全面評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

8)結論不同: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檢定則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範圍,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

9)法律效力不同:校準的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給出的《校準證書》只是標明量值誤差,屬於一種技術文件。檢定的結論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定依據。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