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集體/證明商標能否轉讓?

2022-11-21 10:14
| | | |

  都可以轉讓。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都是商標的一種類型,其轉讓應滿足商標轉讓的一般規定。

  申請轉讓集體/證明商標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商標轉讓申請書;(2)受讓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3)商標轉讓合同;(4)轉讓後的集體/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集體商標轉讓,還需提交受讓人的集體成員名單。證明商標轉讓,還需提交受讓人監督檢測能力證明材料。

  辦理途徑和注意事項詳見商標局官方網站“商標申請指南”板塊的“申請轉讓註冊商標註冊申請”欄目(sbj.cnipa.gov.cn/sbsq)。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