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消費者在網路交易平臺的第三方商家購物産生糾紛,是否可以要求網路交易平臺解決?

2023-11-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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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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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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