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外商投資企業年度報告有什麼要求?

2023-08-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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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資法》于2020年1月1日施行後,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交上一年度報告,報送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信息、企業經營信息和資産負債等信息。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及時報送投資信息,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原則,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報告,不得有重大遺漏。年度報告與市場監管部門年報的報送時間、渠道相同,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無需向兩部門分別報送投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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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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