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能源消費總量如何統計?

2023-09-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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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消費總量是指一定地域內,國民經濟各行業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時期消費的各種能源的總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氣、水能、核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過加工轉換産生的洗煤、焦炭、煤氣、電力、熱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時産生的其他産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們通過一定技術手段獲得的,並作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費總量是通過能源綜合平衡統計核算,即編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過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費不能重復計算。能源消費總量分為終端能源消費量、能源加工轉換損失量和能源損失量三部分。計算公式:能源消費總量=終端能源消費量+能源加工轉換損失量+能源損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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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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