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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廳
- 2024-07-26 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工程合同中所註明的註冊建造師非申報企業的是否可以認可?
- 2024-07-26 群體建築(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築面積業績考核,該條規定現在是否還適用?
- 2024-07-26 按照“地上層數”指標考核的,設備層是否可以計算為1層?
- 2024-07-26 同一工程分期發包,簽訂多個施工合同,按照“單項合同額”考核時,多個合同的合同額是否可以累加?
- 2024-07-26 建築工程中的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能否作為鋼結構工程代表業績申報?
- 2024-07-26 什麼是超資質範圍承接的工程?此類工程是否可以作為代表工程業績?
- 2024-07-26 企業因某項工程的問題受到相關處理的,該項業績還可以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嗎?
- 2024-07-26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於”、“超過”、“不超過”如何理解?
- 2024-07-26 建築工程中的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能否作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申報?
- 2024-07-26 如何理解以註冊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註冊完成的個人業績方式直接申報建築工程二級資質,需考核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 2024-07-26 同一工程業績可否同時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中的累計指標和單項技術指標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 2024-07-26 學校綜合樓9層樓高,可以用於申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地上層數指標嗎?
- 2024-07-26 配套工程可否單獨作為企業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 2024-07-26 以註冊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註冊完成的個人業績方式直接申報建築工程二級資質,個人業績是否考核年限?
- 2024-07-26 企業重組分立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