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要求,企業因發生重組分立申請資質核定的,需對原企業和資質承繼企業按資質標準進行考核。企業因發生合併申請資質核定的,需對企業資産、人員及相關法律關係等情況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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