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生産許可新設

主題概述

農藥生産許可新設是指企業要生産農藥,必須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生産許可管理辦法》要求,且具備一定的生産條件,向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農藥生産許可證。企業獲得農藥生産許可證,就可以生産許可證上生産範圍的農藥。

自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2017年6月1日發佈起,國家實行農藥生産許可制度。農藥生産企業是具備一定的生産條件,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的並取得農藥生産許可證的居民企業。

農藥生産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需要繼續生産農藥的,企業要提交申請書和生産情況報告向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申請延續;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發生變化,企業要提出變更申請。如企業不符合生産條件,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可登出生産許可證。

申請對象

農藥企業,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産業政策;
       (2)有符合生産工藝要求的管理、技術、操作、檢驗人員;
       (3)有固定的生産廠址;
       (4)有佈局合理的廠房,新設立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或者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新增化學農藥生産範圍的,應當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內建廠;新設立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家用衛生殺蟲劑企業或者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新增原藥(母藥)生産範圍的,應當進入地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者工業園區;
       (5)有與生産農藥相適應的自動化生産設備、設施,有利用産品可追溯電子信息碼從事生産、銷售的設施;
       (6)有專門的品質檢驗機構,齊全的品質檢驗儀器和設備,完整的品質保證體系和技術標準;
       (7)有完備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採購、工藝設備、品質控制、産品銷售、産品召回、産品儲存與運輸、安全生産、職業衛生、環境保護、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人員培訓、文件與記錄管理制度。

申請材料

(1)農藥生産許可證申請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基本情況,身份證由審批部門通過數據共用獲取電子證照,若無法獲取電子證照,則由申請人提供複印件;

(3)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檢驗人員名單簡介及資質證件,以及從事農藥生産相關人員基本情況,複印件;

(4)生産廠址所在區域的説明、生産佈局平面圖、土地使用權證或租賃證明,複印件;

(5)所申請生産農藥原藥(母藥)或者製劑劑型的生産裝置工藝流程圖、生産裝置平面佈置圖、生産工藝流程圖和工藝説明,以及相對應的主要廠房、設備、設施和保障正常運轉的輔助設施名稱、數量、照片,原件/複印件;

(6)所申請生産農藥原藥(母藥)或者製劑劑型的産品品質標準及主要檢驗儀器設備清單,複印件;

(7)産品品質保證體系文件和管理制度,複印件;

(8)按照産品品質保證體系文件和管理制度要求,所申請農藥的三批次試生産運作原始記錄,原件;

(9)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原件。

申請樣表詳見附件。

辦理流程

業務經辦辦理流程:

(1)申請: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可通過業務經辦方式提交申報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給予受理,生成受理號並反饋;材料不全或有誤,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辦理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電子文書,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3)特殊環節:技術評審60個工作日,實地核查20個工作日;

(4)審查:根據《農藥生産許可管理辦法》,審查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通過審查;不符合要求,出具審查不通過電子文書出具。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5)決定: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發放《農藥生産許可證》,並送達。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6)結束:結束件。

業務經辦辦理流程圖: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可通過網上辦方式提交申報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給予受理,生成受理號並反饋;材料不全或有誤,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辦理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電子文書,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3)特殊環節:技術評審60個工作日,實地核查20個工作日;

(4)審查:根據《農藥生産許可管理辦法》,審查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通過審查;不符合要求,出具審查不通過電子文書出具。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5)決定: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發放《農藥生産許可證》,並送達。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6)結束:結束件。

網上辦理地址:請(點此跳轉)至辦理頁面。

網上辦理流程圖:

 

 

現場辦理流程:

(1)申請: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可通過現場辦方式提交申報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給予受理,生成受理號並反饋;材料不全或有誤,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辦理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電子文書,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3)特殊環節:技術評審60個工作日,實地核查20個工作日;

(4)審查:根據《農藥生産許可管理辦法》,審查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通過審查;不符合要求,出具審查不通過電子文書出具。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5)決定: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發放《農藥生産許可證》,並送達。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6)結束:結束件。

現場辦理流程圖:

 

 

辦理地址

辦理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6月1日到9月30日)調整為下午3:00—6:00】。

辦理地點: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3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一層政務服務中心,郵編:350003,聯繫電話:0591—87402771。

交通指引:搭乘公交車至屏山站,步行約300米到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政務服務中心。可到達屏山站的公交車包括8路、18路、19路、20路、49路、74路、75路、78路、101路、102路、105路、109路、159路、200路、310路。或乘坐地鐵1號線到屏山地鐵站,步行約500米即可到達。

結果查詢

(1)申請人可以通過網路提交和補正相關申請信息和材料,審核機構在平臺對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申請人仍需攜帶紙質材料和相關證件到現場提交辦理,作出審批決定後,申請人可來現場領取結果,也可選擇物流遞送形式遞送證書結果。整個辦理過程應到現場不超過2次(該事項不收取費用)。

(2)農藥生産許可證查詢路徑:登錄中國農藥信息內網,點擊首頁中數據中心欄目的生産許可查詢。

(3)農藥生産證樣式:

常見問題

Q:

農藥生産許可審批對新申請農藥生産企業的廠址有哪些要求?

A:

新設立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或者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新增化學農藥生産範圍,或者化學農藥企業新增生産地址的,應當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內建廠;新設立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家用衛生殺蟲劑企業,或者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新增原藥(母藥)生産範圍,或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新增生産地址的,應當進入地市級以上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改變生産地址的,應當進入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

 

Q:

農藥生産許可審批對技術人員有哪些要求?

A:

化學農藥原藥生産企業應至少有5名具有化學、化工、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並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生物農藥等非化學農藥原藥生産企業,應至少具有2名微生物、植物保護、藥學、生化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並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

化學農藥製劑生産企業應至少有2名具有化學、化工、藥學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或中級以上職稱,並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非化學農藥生産企業應至少有2名具有生物、植物保護、藥學、生化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或中級以上職稱,並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

 

Q:

農藥生産許可審批對檢驗人員有哪些要求?

A:

應至少有2名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經過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

 

政策文件

(1)《農藥管理條例》

(2)《農藥生産許可管理辦法》

(3)《農藥生産許可審查細則》

諮詢方式

業務諮詢:聯繫人張頁,電話0591—87402771;

電子郵箱:nytzspc@163.com;

辦公地點: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3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一層政務服務中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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