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證》申領
概述
《就業創業證》的前身是《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態、記錄就業和失業登記信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合法憑證。勞動者在跨部門申請稅收優惠政策、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或跨地區要求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時,需要出示《就業創業證》。
申請對象
申領《就業創業證》的個人,應先行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
1.就業登記: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和通過個體經營、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的勞動者。
2.失業登記: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並且在城鎮常住的城鄉勞動者(包括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內)。
享受待遇
《就業創業證》記載了勞動者的就業和失業狀態、就業援助認定情況等信息,可作為享受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的有效憑證。
申請材料及流程
方式一:線下申領
通過辦理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
1.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在其就業之日起30日內到屬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填寫《就業登記表》,憑以下材料,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可申領《就業創業證》。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
(2)勞動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者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複印件;
(4)勞動者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張;
(5)城鎮常住人員,須提交其在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複印件。
2.個體經營者、靈活就業人員,在實現就業之日起30日內由本人憑以下材料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填寫《登記表》,辦理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在戶籍地就業的本省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不在戶籍地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須提交其在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複印件。
通過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
1.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1)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2)從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産停止經營的;
(4)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
(5)復員退伍軍人申請自謀職業的;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7)其他符合失業登記的情況。
2.失業人員憑以下材料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填寫《登記表》,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在戶籍地失業的本省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不在戶籍地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城鎮常住地辦理。
(1)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2)申請人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複印件;
(3)申請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張;
(4)學校畢(肄)業且未就業的,憑畢業證書或學校畢(肄)業證明登記;
(5)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憑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登記;
(6)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人員,憑工商行政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登記;
(7)復員退伍軍人,憑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證件登記;
(8)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人員,憑司法(公安)部門證明登記;
(9)城鎮常住人員,憑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登記;
(10)其他失業人員憑相關證明登記。
方式二:線上申領
線上申領電子《就業創業證》,可上傳相應材料先行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辦理過程中可直接選擇申領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也可在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成功後,單獨選擇“就業創業證申領”進行申請。
1.網頁端辦理網址:福建就業網
2.移動端辦理地址:“福建就業”微信公眾號
3.二維碼辦理地址:
4.線下辦理地址:
各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查詢結果
一、查詢方式
(一)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進入“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右側“辦件查詢”,輸入“申報號”和“查詢密碼”查詢辦理進度。
(二)通過“福建就業網” 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登錄進入“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點擊“個人中心” -即可查詢辦理進度。
(三)通過閩政通app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登錄閩政通後,點擊“我的”頁面- “我的辦件”即可查詢
二、辦理結果
辦理成功後將生成《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樣式如下:
諮詢方式
福建省人社部門就業創業證工作聯繫方式
地市 |
經辦機構 |
聯繫電話 |
聯繫地址/郵箱 |
郵編 |
福州 |
福州市勞動就業中心 |
0591-87305715 |
福州市五里亭後浦路6號勞動保障大廈 |
350001 |
廈門 |
廈門市勞動就業中心 |
0592-5205583 |
廈門市長青路191號勞動力市場大廈2樓210室 |
361012 |
漳州 |
漳州市就業服務中心 |
0596-2524047 |
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西路上江名都D幢14樓 |
363000 |
泉州 |
泉州市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
0595-28133660 |
泉州市東海大廈行政服務中心B樓10樓1003 |
362000 |
莆田 |
莆田市勞動就業中心 |
0594-2699152 |
莆田市荔城區文獻西路田尾圓圈930號金保大樓三樓 |
351100 |
三明 |
三明市勞動就業中心 |
0598-7506825 |
三明市梅列區列東街1021號社保大樓2層 |
365000 |
龍岩 |
龍岩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0597-3298291 |
龍岩市新羅區金融中心B2棟農業銀行14樓 |
364000 |
南平 |
南平市勞動就業中心 |
0599-8870628 |
南平市延平區解放路98號恒立大廈二樓 |
354200 |
寧德 |
寧德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
0593-2968638 |
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窗口 |
352100 |
平潭 |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0591-23153193 |
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大道商務營運中心3號樓16層 |
350400 |
政策文件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
常見問題
相關説明
申領《就業創業證》應先行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就業創業證》的發放與管理:
(一)《就業創業證》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製,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免費核發。
(二)《就業創業證》採用實名制,期間更換、補發《就業創業證》時,證號不得變更,不得轉借、轉讓、塗改,否則視作無效。
(三)遺失、損毀《就業創業證》的,應及時向發證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發。
(四)出現下列情況的,《就業創業證》自行失效:
1.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死亡的;
4.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