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業務
概述
為逐步解決城鄉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保障城鄉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後,符合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可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保險待遇。
申請對象
(1)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
(2)需持有福建省戶籍及港澳居住證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
申請材料及流程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省內常住地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等合法證件)
2.戶口簿原件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申請表》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時需提供)
5.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他人代辦時需提供)
6.《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委託他人代辦時需提供)
7.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非必要材料)
8.特殊身份證明(非必要材料)
申請流程
方式一: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
進入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首頁——選擇“辦事服務”——搜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選擇戶籍所在地——選擇立即辦理——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提交審批。
方式二:國家社保公共服務平臺
進入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選擇參保登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申請”——選擇參保地——填寫參保登記信息——上傳相關材料——提交參保登記申請。
方式三:“福建居民養老保險”微信小程式
進入“福建省居民養老保險”微信小程式——選擇參保登記——輸入關鍵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年齡)——填寫參保信息(村社區、戶籍地址、居住地址、民族、戶籍性質、手機號碼、聯繫電話、郵遞區號)——選擇繳費檔次及銀行卡信息——拍攝上傳(身份證、戶口本、其他輔助)材料——提交申請——開始認證——人臉認證後點擊“確定”完成申請。
方式四:線下辦理
符合城鄉居民保參保條件的居民,選擇線下參保的,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省內常住地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社會保障卡)、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村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縣級居民保經辦機構提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
辦理時限
縣級社保經辦機構自本級收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查詢方式
(一)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進入“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右側“辦件查詢”,輸入“申報號”和“查詢密碼”查詢辦理進度。
(二)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進入“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申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申請審核結果查詢” 查詢辦理進度。
(三)通過線下辦理或 “福建居民養老保險”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式申報辦理的業務查詢方式:
可諮詢參保縣(市、區)城鄉居民社保經辦機構查詢辦理進度(具體聯繫方式可通過“福建居民養老保險”微信公眾號-便民服務-服務指南,選擇相應地區進行查詢)。
辦理成功後可在“福建居民養老保險”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式點擊“我要查詢-參保信息”進行查詢。
辦理結果
辦理成功後將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關係,參保人員可按規定辦理保費繳納、信息變更、待遇申領、關係登出等相關業務。
聯繫方式
所在地的居民保村級便民服務點、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縣(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常見問題
政策文件
1.《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2014〕49號)
2.《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我省城鄉居民在省內異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4〕38號)
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閩人社文〔2022〕84號)
申請表格
省定繳費檔次和繳費補助標準
省定繳費檔次和繳費補助標準(括弧內為繳費補助):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