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算就業困難人員?如何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一般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準、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就業困難人員如何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
由本人向戶籍地
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
提出申請
經過初審、公示等程式
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進行審核認定
具體範圍和詳細申請流程,可諮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4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服務攻堅行動的通知》
將實施困難幫扶專項行動助您就業
要精準識別幫扶對象,推進部門間業務協同、數據共用,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和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
按照“一人一策”要求,推進實施分層分類就業幫扶,優先提供指導服務,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優先開展培訓見習。
根據困難程度、就業能力、服務需求,提供更多的高品質、穩定性強的就業崗位,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運用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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