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文字版)
一、出臺背景
2016年,國務院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和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加強困境兒童的保障工作。為了紮實推動國務院兩個意見的落實落地,今年,民政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
我省對應出臺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了《福建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辦法》,建立了省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了紮實推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的各項政策落實落地,更有效地保障我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生存、發展、安全權益,有必要通過建立完善關愛服務平臺,更好地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進一步提升我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水準。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三個部分和附件。
(一)目標任務。提出到2020年底,地市一級至少要打造1-2個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本區域內的孤棄兒童,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實現全覆蓋;區縣一級要確保有一個開展兒童福利工作的實體機構。
(二)主要措施。從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基層隊伍建設和社會力量參與三個方面入手,健全關愛服務體系。
1、提升機構的服務能力,這是關愛服務體系中樞紐,為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托底保障、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援。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主要救助對像是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並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兒童福利機構主要收留撫養的對像是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未滿18周歲兒童。二是加快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升級。要求各市、縣(區)已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要對照職責,健全服務功能,規範工作流程,提升關愛服務能力;已設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2019年年底前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未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要整合現有資源,明確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具體機構承擔相關工作,要加快籌備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三是推動拓展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服務功能。要求試點將孤兒數量少、機構設施差、專業力量弱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移交到地市級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對於已將孤兒轉出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要設立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探索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社會殘疾兒童及其家庭的臨時照料、康復指導、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訪、宣傳培訓等工作。鼓勵地市級兒童福利機構要拓展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社會服務功能。
2、加強基層隊伍建設,這是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的基礎。一是明確了鄉鎮(街道)、村(居)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力量。村(居)配備“兒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人員擔任,優先安排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擔任;鄉鎮(街道)要指定專人擔任“兒童督導員”,負責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二是明確了兒童福利業務骨幹培訓層級。省民政廳負責市、縣(區)民政局兒童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對市、縣(區)兒童福利工作業務骨幹培訓的指導;地市級民政部門負責培訓到兒童督導員;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培訓到兒童主任。三是明確了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培訓週期和要求。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每年至少輪訓一次,培訓內容要突出兒童督導員職責、兒童主任職責,突出家庭走訪、信息更新、強制報告、政策連結、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及家庭教育等重點。初任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開展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工作跟蹤機制。依託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管理系統,及時錄入、更新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結合階段性工作,對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落實情況及關愛服務品質進行跟蹤督導。
3、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這是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的重要力量。一是培育孵化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要求各地通過政府委託、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種方式,有針對性的培育和發展一批兒童服務類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可依託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成立孵化平臺,為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孵化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援。二是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要求各地要細化並做好購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等服務工作,並做好資金保障。明確在政府購買服務中的兩個重點:重點購買走訪核查、熱線運作、監護評估、精準幫扶、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家庭探訪督導檢查等關愛服務;重點購買具備心理健康輔導能力的社會組織力度,有針對性地為精神關懷缺失、遭受家庭創傷等兒童提供人際調適、精神慰藉、心理疏導、人格健康成長等專業性關愛服務,促進身心健康。三是積極發動社會各方參與。支援社會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諮詢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有針對性地提供心理疏導、親情關愛、權益維護等服務。動員引導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深入貧困地區、深入貧困服務對象中,開展關愛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督促員工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形成關愛保護兒童的社會意識和氛圍。
(三)工作保障。從組織領導、經費保障、部門協作和工作落實四個方面,為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提供堅強保障。一是組織領導方面,要求各地要積極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要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壓實責任。要調整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二是經費保障方面,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經費保障。要統籌使用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等資金,逐步提高福彩公益金用於兒童關愛服務的使用比例,規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支出。在資金分配時要適當向老區、蘇區和貧困地區傾斜。三是部門協作方面,明確了民政、公安、教育、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婦兒工委辦公室、共青團組織、婦聯組織、殘聯組織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中的職責任務,減少進而杜絕工作中的推諉扯皮現象,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工作落實方面,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建立動態跟蹤機制,了解工作進度,總結推廣經驗,完善獎懲措施。要求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強化工作落實。
(四)附件部分。分別明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工作職責,以及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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