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標準
階段 |
資助項目 |
資助範圍 |
資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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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階段 |
政府助學金 |
公辦幼兒園和有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 |
一檔每年每生2000元;二檔每年每生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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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 |
國家資助項目(四) |
營養改善計劃補助和寄宿生生活補助 |
農村和城鄉公辦寄宿制學校 |
營養改善計劃補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元。 |
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小學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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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
國家資助項目(一) |
免學雜費 |
經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 |
每年每生補助1600元。民辦學校學費高於補助的部分可以向學生收取。 |
國家資助項目(二) |
國家助學金 |
經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 |
一檔每年每生3000元;二檔每年每生1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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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
國家資助項目(一) |
免學費 |
依法批准設立的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
補助標準:全日制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400元,對省屬學校非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600元,省屬以外學校非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100元。對全日制藝術類專業學生、醫藥衛生院校全日制醫學衛生類專業學生、技工學校的數控機床加工、模具設計製造與維修、電氣工程等全日制高級技工專業(僅指高中起點兩年制)學生,省屬學校由省級財政按每生每學年分別為4800元、3200元、3800元補助,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省屬以外學校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為3600元、3000元、3200元,由省與市、縣共同分擔。民辦學校學費高於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補助的部分可以向學生收取。 |
國家資助項目(二) |
國家助學金 |
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生 |
每生每年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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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階段 |
國家資助項目(一) |
國家助學金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補助1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年補助6000元;本專科特困生(含四類兜底對象)按每生每年補助4000元,一般貧困學生每生每年補助2500元。 |
國家資助項目(二) |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 |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
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20000元,本專科每生每學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學年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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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資助項目(三) |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
博士、碩士獎勵標準分別不高於1.8萬元、1.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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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資助項目(四) |
國家助學貸款 |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
貸款額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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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資助項目(五) |
綠色通道 |
—— |
所有全日制高等學校均開通了“綠色通道”,對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學校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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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資助項目(六) |
服兵役學費國家資助及退役考錄生學費資助 |
—— |
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本專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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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類別:分二檔。一檔對象: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簡稱四類兜底對象),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二檔對象: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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